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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校区广播站出台新的规章制度

作者: 来源: 阅读次数: 日期:2021-10-11

枣庄学院广播站规章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广播站的管理,发展广播事业,宣传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促进校园精神文明和校园  文化建设,把广播站建成一个思想正、作风硬、素质好、能力强、富有凝聚力和战斗力的集体,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广播站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坚持为学校服务,为同学服务,为构建和谐社会服务。

   第三条、  广播站是在校团委直接领导下的重要宣传媒体,主要负责校内广播、网络   音频节目的制作和播出。

   第四条、  任何人不得损坏广播站的设施,不得妨碍其正常播出。

   第五条、  团委对为广播站发展事业做出贡献的个人给予奖励。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运行

   第一条、 广播站是校团委的直属机构,在校团委的管理、指导下,进行各项工作。

   第二条、 为加强广播站组织建设,提高编导播人员思想政治素质和理论水平,广播站定期开展理论及技 术培训,正副站长负责培训的组织和管理,各部门部长负责培训干事。

   第三条、 广播站下设编辑部、播音部、导播部、宣传部、网络信息部五个部门。

   第四条、 广播站定期通过跟踪调查和信息反馈等形式征询广大师生的意见、建议和要求,不断改进工作,努力提高工作的实际效果。

   第五条、 站长应定期检查工作,对工作中的不足应及时加以改正,并要定期与指导老师和领导部门联系,听取领导意见,制定出改进方案。

第三章    节目制作播出准则

   第一条、 广播站以节目制作和播出为工作中心,坚持以科学的理论武装人,以正确的舆论引导人,以优秀的作品鼓舞人。

   第二条、 广播站应该提高节目质量,努力做出贴近校园,贴近同学的高品位的校园广播节目。严禁制作、播出有下列内容的节目:

1、 违反宪法所规定的基本原则的;

2、 危害国家安全,泄漏国家机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3、 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4、 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5、 散布谣言,编播假新闻,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6、 散步淫秽,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教唆犯罪的;

7、 侮辱或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8、 利用广播收取不正当费用的;

9、 有违于学校积极向上的主流文化的,对同学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造成误导的。

   第三条、 广播站对其播放的时间,应当按照学校的作息规定,只能安排在课余时间,不能影响上课和教学秩序。一般情况下,不能擅自提前,推后,缩短,延长节目播放时间。

   第四条、 广播站应当使用规范的语言文字,推广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进行日常播音。

第四章     工作人员资格

   第一条、  广播站每学年面向学校在籍学生(大一学生为主),招纳新干事。纳新时间一般定在:每学年第一学期的九月下旬(具体时间以广播站通知为准)。

   第二条、  工作人员资格分为“见习干事资格”和“正式干事资格”两种。参加广播站纳新面试,并且通过初试和复试者,获得见习干事资格进入带新期,带新期一般为一个月,在带新期内表现良好者,方可获得正式干事资格。

   第三条、 广播站应当注重加强规范制度建设及组织纪律教育,提高广大干事综合素质,努力建设一支实力强,业务精,作风正,纪律严的广播宣传队伍。

   第四条、  具有以下情况者,取消其工作人员资格:

1、 违反宣传纪律,造成恶劣影响者;

2、 违反校规校纪,受到学校警告及以上处分者;

3、 破坏广播站形象,破坏集体团结,故意损坏站内设备者;

4、 一学期内例会或相关活动无故缺席三次者;

5、 一学年内受站内严重警告处分两次者。

第五章     例会制度

   第一条、 例会每周一次,时间为每周三下午三点。

   第二条、 例会由广播站站长、副站长主持,根据会议性质,每次例会站内骨干人员或全体人员要按时参加。

   第三条、 各成员应按时参加例会,不得迟到或早退。如有事须请假,累计请假不得超过五次。

   第四条、 例会中,全体成员要认真听取会议内容,积极参与讨论,并做好会议记录。

第六章     工作人员守则

   第一条、  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断提高自身的思想政治素质和思想道德修养。

   第二条、  关心热爱学校,能够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全方位、多层次、多角度地报道学校建设、教学、科研、学生工作、学校改革与发展等方面的内容。

   第三条、   广播站工作人员必须认真负责,刻苦钻研,追求卓越,力求创新,努力提高自身采写、编辑、播音、宣传、网络等业务水平。同时,努力提高自身的学习成绩和综合素质。

第七章     编辑工作管理条例

   第一条、  编辑部部长要负责同站长的日常联系,及时向编辑成员传达上级精神,并定期召开编辑会议,根据具体情况,及时修改播音节目内容,并协助站长开展下一届编辑的选拔工作。

   第二条、  编辑负责传递广播站和稿箱钥匙,按时开门,对稿件进行初步登记、保管。编辑工作要高标准、严要求,保质按时完成任务。适时更新节目设置,做到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努力办出本校广播站特色。

   第三条、  值日编辑应认真甄选、修改来稿,严格处理原则性错误,并根据播音节目需要,进行相应的编辑工作。最后定稿时,值日编辑要签名,并对录用稿件进行登记。

   第四条、  值日编辑准备播音稿时,必须设计完整的开头、结尾和串联词,并根据当天的节目安排提前通知播音员,以确保当天节目的顺利进行。

   第五条、  值日编辑值班完毕,留言可留在留言簿上,如有急事,则应及时向站长请假。

第八章     播音员工作管理条例

   第一条、 新干事需在每学年开始时经初试、复试、以及带新一个月的考核和筛选后,方可进入广播站成为正式播音员。

   第二条、 广播站除午间《新闻30分》外,其他节目均为直播节目,要求播音员务必在节目开始前1小时到达播音室,充分准备稿件,尽快进入节目状态,以确保节目播出质量。

   第三条、 播音员做完节目后,务必将所有的节目稿件按类别整理归档,并将直播间清理干净,话筒、桌椅板凳等摆放整齐有序。

   第四条、 播音员务必要及时与本节目的技术人员交流此次节目的质量问题,做到每期节目心中有数,及时改正不足,提高节目整体水平。

   第五条、 播音部部长要负责与站长的日常联系,定期召开播音员会议,及时协调解决播音中出现的问题。

   第六条、 播音部成员要负责与本期编辑的交流工作,明确播音内容。

   第七条、 播音员要努力学习播音艺术,不断提高播音质量,力争有自己的个性与风格;播音员要强化时间观念,遵守值班纪律,严肃认真地对待播音工作,工作期间严禁谈论一切与工作无关的话语,尽职尽责。

   第八条、 除转播“新闻30分”节目之外,其它节目组稿件一律由该节目组播音员自行制定。

   第九条、 播音员若出现工作重大失误或一段时间内业务水平持续下滑,广播站将对其进行停播处分。

   第十条、 播音员必须熟练掌握播音设备的操作规程。

第九章     广播站技术规程

   第一条、  认真学习并掌握音响设备的使用原理,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定期检查仪器和线路,发现故障及时排除。

   第二条、  根据各类节目的形式及内容,准确调控播音员音量和配乐音量的大小,努力提高播出质量。

   第三条、  录制节目时,应先对播音员进行试音,直到满意为止。

   第四条、  播音过程中,随时根据播音员具体情况对音量做出调整,处理好突变情况。

   第五条、 节目制作或播出完毕,应先关掉相应的机器开关,再切断电源,以确保安全。

   第六条、 未经许可,音响器材概不外借。非本站工作人员不得随便进入机房。工作人员未经团委老师允许,不得让非工作人员进入机房,不得在机房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第十章    广播站总结评比条例

   第一条、   各部要及时对学期工作进行总结评比,及时发现工作中的问题并予以纠正,并进行年度优秀播音员、编辑、导播的评比活动。

   第二条、  先进个人要具备坚定的政治思想觉悟,实事求是的工作作风,吃苦耐劳的优秀品质,坚忍不拔的钉子精神,遵章守纪,成绩显著。

   第三条、  优秀播音员,要具备良好的个人形象和素养,普通话纯正,基本功过硬,表达清晰流畅,声音悦耳动听,有优良的个性。

   第四条、 优秀编辑,要具有广博的知识面和良好的文学修养,有较好的写作基本功和良好的口头表达能力。

   第六条、 优秀导播,要熟练掌握广播设备的使用原理和操作规程,并根据各类节目的形式及内容,准确调控播音员音量和配乐音量的大小,达到完美结合,确保播音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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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O二一年十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