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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等教育学院举办法制报告会

作者: 来源: 阅读次数: 日期:2015-09-10

为了让法制走进校园,进一步增强同学们的法制意识,接受法制教育,自觉遵纪守法,学会利用法律进行自我保护,做一个知法、守法的好学生。9月9日下午,初等教育学院邀请了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律师、枣庄市团校教务处主任、高级讲师韩光明同志在大礼堂为全院师生做法制教育报告。

报告中,韩光明律师结合青年学生的特点,详细讲解了青年学生“为什么要学习法律”、“需要学习哪些法律”、“学习法律之后怎么运用”等并结合案例详细解读了相关法律规定,突出强调了青年学生在当今社会学法、懂法、用法的重要性,详细列举了学生群体中容易发生的一些违法事件,告诫青年学生学会用正确的方法处理学习、生活中的各类问题,希望青年学生树立法治意识,增强法治理念,鼓励做守法的好学生。会上,韩光明律师还介绍了共青团12355青少年服务台。该服务台以信息化手段为依托,围绕学习教育、就业创业、恋爱婚姻、身心健康、困难救助、犯罪预防等青少年权益工作的六大重点领域,为青少年提供咨询服务和实际帮助的工作平台。

同学们纷纷表示在今后的学习生活中自觉遵纪守法,做一个知法、守法的合格大学生,认真学习法律,严格要求自己,慎重交友、冷静处事,珍惜校园的美好生活,努力学好一技之长,不断开拓人生新的历程,共同为营造“和谐校园”、建设“法治中国”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