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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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枣庄学院首期“社团之夜”文艺汇演节目的通知

作者: 来源: 阅读次数: 日期:2024-03-04

各学生社团:

为进一步发挥学生社团组织的育人功能,丰富我校学生社团文化生活,向广大师生展现社团魅力与风采,现决定面向全校学生社团征集首期“社团之夜”文艺汇演的节目,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介绍

“社团之夜”文艺演出活动是由学校团委指导,学校学生社团管理中心为各学生社团提供展现社团特色文化的交流平台。“社团之夜”除考试周所在月份以外,每月开展一期,旨在丰富我校学生的校园文化生活,充分展示社团独特的魅力与风采,提高学生参与社团活动的积极性,培养学生的兴趣爱好,促进社团之间的交流与合作工作。

二、征集及演出时间

征集:截至3月9日(周六)下午17:00

演出:暂定于3月中下旬

三、征集对象

枣庄学院全体学生社团(需2023年审注册在案)

四、节目征集要求

1.节目报送。须展现社团特色,表演内容积极向上、健康向上,富有创新意识,贴近大学生活,充分展现时代精神和现代大学生良好的精神风貌。

2.遵循自愿报名原则。本次参演节目各学生社团自愿报名,节目表演形式不限,时长原则上不超过6分钟。节目内容格调清新高雅,能展现参演社团的特色文化,充分反映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生活以及学生社团良好的艺术水平。

3.节目报送不限制具体数量,也可多个社团合作表演。

4.如有社团内部优秀的节目主持人,要求普通话标准,有演出主持经验的可向学生社团管理中心推荐,报名表见(附件2),自行寻找稿件,模拟主持或其他活动主持视频(需出镜)不少于1分钟。

5.社团节目被正式演出录用的,在学生社团考核时给予加分。

五、节目征集流程

1.内部初选。社团主要负责人牵头组织审核社团内部节目,需秉持“优中选优”原则,报送节目要求“质量高、效果好”,报送节目需由指导教师审核通过。

2.节目报送。指导教师审核通过后,请各学生社团将节目高清版视频与节目报名表(见附件)于3月9日(周六)下午17:00前报送校学生社团管理中心活动管理部邮箱。

3.节目审核。日期截止后,学生社团管理中心活动管理部会同相关部门及学生组织对社团报送节目进行初选,初选合格的节目由学生社团管理中心活动管理部负责通知,进行线下节目彩排工作。


附件:1.枣庄学院首期“社团之夜”文艺汇演节目报名表

2.枣庄学院首期“社团之夜”文艺汇演主持人报名表



人:梁国良 张羽姗

联系电话:18354776225  18954030710

电子邮箱:zzxysghg2023@163.com


枣庄学院学生社团管理中心

2024年3月4日


                  (文字/校团委 编辑/陈家衡 审核/焦成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