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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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缅怀革命先烈 赓续红色血脉”清明节扫墓活动的通知

作者: 来源: 阅读次数: 日期:2024-04-02

各二级学院学生会,青年志愿者协会: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指示,更好地缅怀革命英烈,传承红色基因,进一步加强爱国主义、党史国史教育,引导广大青年学生传承红色基因,争做新时代好青年。校团委拟开展“缅怀革命先烈 赓续共色血脉”清明节扫墓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缅怀革命先烈 赓续红色血脉

二、活动时间

2024年4月4日上午

三、活动地点

枣庄革命烈士陵园(市中校区)

枣庄人民英雄纪念园(薛城校区)

四、活动对象

学生党员、团员代表,学生会组织、志愿者协会成员

五、活动流程

1.默哀三分钟:全体参与人员整齐列队,全场肃立,默哀三分钟,向英雄先烈致以崇高的敬意和深切的缅怀。

2.重温入团誓词:由校学生会社会实践部干事李宇昊领誓,全体参与人员庄重地重温入团誓词,唤起入团时的初心和使命,承诺将继承和发扬先烈的精神。

3.学生代表发言:信息与科学学院学生代表丁佳琦发言,表达对英雄先烈的崇敬和感激之情,以及努力奋斗、报效祖国的决心。

4.献花:全体参与人员以崇敬的敬仰之情,依次向英雄先烈的墓碑敬献鲜花,表达对先烈的无限敬意和追思。

5.打扫烈士陵园:全体参与人员认真清扫墓碑及周边环境,以整洁的面貌向先烈致敬。

六、活动要求

1.安全第一:确保活动期间的安全,特别是在前往和离开纪念园或陵园的过程中,提醒参与者注意交通安全,遵守现场规定。

2.尊重烈士:在活动现场,参与者应保持环境整洁,禁止嬉戏打闹,大声喧哗。

3.着装要求:参与者穿着得体、整洁,以黑色为主,避免穿着随意,以表达对先烈的敬意。

七、负责人及其联系方式

市中校区:付圣松:18816099175

薛城校区:李泽华:17661781657

枣庄学院学生会

2024年4月2日

(文字/校团委 编辑/吴美丽 审核/姜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