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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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捕‘风’捉‘影’,找寻夏天”新媒体作品大赛活动的通知

作者: 来源: 阅读次数: 日期:2023-05-13

为丰富校园文化生活,多角度彰显枣院学子蓬勃向上,积极进取的精神风貌,提升青年学生对摄影、短视频的鉴赏水平。校团委拟组织开展“捕‘风’捉‘影’,找寻夏天”新媒体作品大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捕‘风’捉‘影’,找寻夏天”

二、活动时间

5月13日—5月20日

三、活动对象

枣庄学院全日制在校本专科学生。

四、活动内容

参赛者以个人或团体(成员不得超过3人)为单位,以下为作品具体要求:

(一)“遇见夏天,映像枣院”摄影大赛

1.紧密围绕大赛主题,摄影作品内容可以是校园生活、校园人物、校园风景等。鼓励运用各种摄影艺术手法,多角度多景别拍摄,以展现枣院独特的魅力。

2.所有照片总和不得超过30M,拍摄器材不限,作品格式为 JPG 或PNG格式,单幅、组照均可(组照数量小于等于六张)。

3.作品要求配备与主题相关的标题和简要文字说明(文字说明放至word中,说明内容主要介绍摄影作品的构思与传达的意愿等,字数不超过200字即可。)

注:作品须为原创,不得抄袭或盗用他人作品参赛,一经发现或查出取消参赛资格。

(二)“美丽校园,邂逅夏日”短视频大赛

1.视频长短要求小于等于1分钟,大小不高于200M,视频输出为MP4格式,清晰度为1080p。

2.短视频内容需紧密围绕主题“夏日风景”、“青春校园”,内容是夏日生活、校园人物、校园故事等,展现当代青年的青春与活力,可参考各大高校及当下实时热点。作品积极健康,拒绝低俗,不得侵犯他人隐私。

3.作品要求配备与主题相关的标题和简要文字说明(文字说明放至word中,说明内容主要介绍短视频作品的构思与传达的意愿等,字数不超过200字即可。)

注:作品须为原创,不得抄袭或盗用他人作品参赛,一经发现或查出取消参赛资格。

五、活动要求

请参赛人员将作品及文字说明放于压缩包内,压缩包命名格式为“摄影/短视频+学院+班级+姓名+联系方式”,上交至学院通讯站站长,各学院评选出5份摄影优秀作品、5份短视频优秀作品,以压缩包的形式统一报送至相应的枣院团学新媒体中心负责人,压缩包命名格式为“学院+学院负责人联系方式”。各学院通讯站站长于5月20日前,以学院为单位,将压缩包报送至相对应的邮箱:

新城校区:3219772613@qq.com

市中校区:3190555961@qq.com

六、注意事项

1.一旦参赛,本活动将认定参赛者提供了照片及视频的合法使用权。

2.请各位参赛选手在规定时间内上交作品,同时务必进入QQ群,以接收相关信息,关注比赛进程以及后续结果。

QQ群:305387531

3.获奖名单将于枣院团学微信公众号予以公布,公布时间暂定。

七、奖项设置

摄影作品奖项设置一等奖2名、二等奖5名、三等奖10名。

短视频作品奖项设置一等奖2名、二等奖5名、三等奖10名。

负责人:

白圣涛 15053655816(市中校区)

曹歆培 18264307373(新城校区)

共青团枣庄学院委员会

2023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