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开展“学习雷锋精神 争做追‘锋’少年” 校园话剧大赛的通知

作者: 来源: 阅读次数: 日期:2024-03-12

各二级学院学生会:

为进一步落实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入开展学雷锋活动的重要指示,弘扬新时代雷锋精神,激励师生积极参与社会服务,以实际行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一步推动校园精神文明建设。校团委特举办“学习雷锋精神争做追‘锋’青年”校园话剧大赛,具体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学习雷锋精神争做追“锋”青年

二、活动单位

主办单位:共青团枣庄学院委员会

协办单位:枣庄学院学生会校园活动部

三、活动时间

2023年3月24日13:00

四、活动地点

薛城校区:增信楼报告厅

市中校区:文科楼报告厅

五、活动对象

枣庄学院全日制在校本专科生

六、活动内容

(一)参赛作品应围绕讲述雷锋故事,弘扬新时代雷锋精神这一主线进行编排,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题材新颖、内容健康、剧情完整、表演流畅、服装得体、道具协调、具有艺术表现力和感染力。

(二)报名时间截止到3月18日。

(三)各学院须至少组织一支参赛队伍。参赛团队成员不可超过10人,时长不超过15分钟。

(四)服装、道具、音频视频等需要参赛人员自行准备。

(五)评委现场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最低分,取平均值作为该参赛队伍的最终分值。评分标准细则详见附件2。

七、活动流程

1.该活动将于到梦空间系统上进行发布,并建立QQ群,群号:925638231(薛城校区)、850100498(市中校区),请各位参赛选手及时进群并关注群消息。





薛城校区

市中校区

2.获奖作品由校学生会颁发获奖证书及奖品。

八、工作要求

1.精心组织,营造氛围。充分发动广大青年学生积极参与本次活动,各院团支部围绕开展本次活动的总体要求和主要内容,不断提高活动影响力,努力营造践行雷锋精神的良好氛围。

2.丰富创新,注重实效。各团支部要立足实际,围绕雷锋故事,突出雷锋精神,创新活动形式,切实增强活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力使“传承雷锋精神,弘扬时代新风”校园话剧大赛取得明显成效。

3.获奖名单将于2023年3月31日进行公布。

九、奖项设置

一等奖2名(薛城校区1 市中校区1) 证书+奖品

二等奖4名(薛城校区2 市中校区2) 证书+奖品

三等奖8名(薛城校区4 市中校区4) 证书+奖品

负责人:赵晨曦1093791189(薛城校区)

樊其宇1204763155(市中校区)

共青团枣庄学院委员会

2023年3月5日

  • 附件【附件.docx】已下载